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
主 任: 分管安全穩定工作的校領導、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
委 員: 黨委辦公室、校長辦公室,安全穩定處(黨委安全穩定工作部) , 黨委宣傳部( 黨委統戰部、新聞中心) , 研究生院(黨委研究生工作部) , 财務處,資産管理處, 學生處, 後勤管理處,
繼續教育學院, 各校區辦公室, 校工會, 校團委的主要負責人,
各院級黨委(黨總支、直屬黨支部)書記。
辦公室:設在安全穩定處(黨委安全穩定工作部)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。